区政府采购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:
一、根据区采购办编制的当年政府采购目录,选定并建立供应商网络;
二、根据财政预算部门审核批准的各单位年度采购计划、各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申请表,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采购活动;
三、参与区采购办组织的对供应商及定点采购单位的督促检查活动;
四、负责收集、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相关信息,强化信息管理,建立公告信息系统;
五、负责政府采购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;
六、对供应商进行监督,对不良记录供应商提出处理建议;
七、负责采购中心业务人员的内部培训;
八、完成区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采购事务。 |